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现状
时间: 2022-10-26 09:56:52 浏览次数:365
管理模式 从各省(区、市)普通国省道的养护管理模式来看,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环境条件、发展历史和公路养护管理特点的差异,采取的模式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省级统一管理为主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一种是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条块管理模式。 在条块管理模式下,省级公路

    管理模式

    从各省(区、市)普通国省道的养护管理模式来看,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环境条件、发展历史和公路养护管理特点的差异,采取的模式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省级统一管理为主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一种是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条块管理模式。

    在条块管理模式下,省级公路管理部门直接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统一管理其下属机构的人财物。公路养护管理的财政支出责任由省统一安排,养护责任委托给垂直系统的市县公路管理部门。这种模式主要被青海、贵州、甘肃、云南、广西、新疆、西藏等西部省份和部分中部省份采用。

    在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中,一般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主要下放到市县政府,而东中部的大部分省区市都采用这种模式。在具体操作上各省市也有差异。有的在维护权限、资金预算、人员管理等方面完全下放,资金由各省分块拨付。另一种是大中修公路的养护权限和资金预算管理下放到省级公路管理部门,小修的养护权限和人员管理下放。

    从不同模式的效果来看,它们之间并没有绝对的优劣。条块管理模式更适合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配套资金管理和支持能力差的地区,有利于集中专项资金促进公路事业发展;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更适合地方政府资金实力较强,有能力从一般财政资金中安排一定配套资金,地方财政预算资金和交通专项资金能够形成发展合力的地区。

    公共机构改革

    根据有关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公路机构改革,基本实现了“行政决策、许可、裁决等行政职能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运作由企业承担”的改革目标,公路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但在改革中,更多关注机构和编制数量的控制,较少关注行业的转型升级、行业监管等。公路管理职能有所弱化,原有的工作机制被打破。

    员工身份的变化也带来了队伍的不稳定,对公路行业现有的管理模式和发展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进一步梳理各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或部门的职能边界,完善不同级别公路管理机构之间的工作协作机制,是后改革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维修基金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资金来源于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车辆购置税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其中,车辆购置税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有限,主要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改造、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和应急救援。一般省干线公路的养护主要依靠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部分省区的养护基本完全依靠转移支付资金。

    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投资来看,2018年和2019年投资仅约834亿元和910亿元,远远不能满足58.6万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需求。目前路况能维持在现有水平,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近几年安排的大规模新建改建工程,整体拉高了平均路况。

    维修市场化

    一般来说,国省干线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基本都是由市场提供,通过竞争选择施工单位。公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投资决策、养护质量监督、计量申报或资金拨付等。日常维护和应急抢修作业由大部分省份的管理机构承担,一般分区域承包给基层维护站点或维护应急中心直接承担;部分省市,如上海、浙江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省市,也由市场提供日常维护。技术维护工作大多由市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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